36365成立于1948年10月,其前身是济南市特别地方法院。目前,济南中院内设30个职能部门,下辖11个基层法院,37处人民法庭。全市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779人,其中中院在编干警452人。 近年来,济南两级法院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这一目标,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,认真履行审判职责,努力化解经济社会矛盾,积极推进法治建设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 7万件左右,其中中院年均结案8000件。2014年受理案件84889件,办结80929件,结案标的额274.13亿元,同比分别上升13.59%、10.38%和34.22%。中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,先后审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,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,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受贿、贪污案,薄熙来受贿、贪污、滥用职权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 济南中院立案信访、刑事审判、民事审判、商事审判、知产审判、破产审判、审判监督、人民陪审员管理、信息调研、案例研究、思想宣传等工作先后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表彰。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,并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先进集体称号,连续十年被评为“省级文明单位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