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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济南时报》:自家地板被泡,原被告18户共同担责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8年01月16日

  

  楼上住户乱丢装修垃圾,导致公共下水道堵塞,一业主家木地板被浸泡,损失不小。这笔损失,应该谁来赔偿?该业主起诉后,历下法院判决该业主及17户邻居共同承担责任。(记者陈彤彤 通讯员高文)

  2016年3月,因小区公共下水道堵塞,业主韩某家的卫生间发生反水,泡坏了其室内所装木质地板。经物业查实,公共下水道被堵是装修垃圾所致。然而,在此期间,向物业报备装修的业主共有18户之多,是谁的垃圾堵了下水管给韩某造成损失?对此,18户业主均表示,不是自家装修所致,与己无关。韩某多次找物业公司和装修业主们协商赔偿事宜,都以失败告终。

  2016年4月,韩某将小区物业及楼上18户业主诉至历下区人民法院,要求其赔偿损失19000余元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下水道是各业主所共用的公共设施,每户业主都负有维护和注意义务,除业主任某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未在该时间内装修、不应负相关责任外,其余17户业主均未举证证明,故判令包括原告韩某在内的18家住户共同承担1万余元损失,17户业主每家向韩某支付600余元。

  法院判决后,有几位业主主动向韩某支付了该款,另有多户业主拒绝承担相关责任、支付该笔款项。2017年8月15日,韩某到历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此案涉及金额并不大,却难在被执行人众多、分散,执行人员接办该案后,一一联系了这十几家被执行人,有的业主经法官劝说自觉履行了赔偿责任,有的业主则态度强硬,拒不配合。对于后者,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对其财产逐一作了查控,在连跑8家银行后终于将数笔执行款扣划到位。目前,该案已执结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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